1、交通事故责任书还没有下来如何解决
假如交通事故责任书一直没下来,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处置该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交通管理部门在出具责任认定书方面是有明确的时间规定的。
1.具体来讲,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汽车和驾驶员后10日内也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假如需要对事故进行检验、鉴别,那样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别建议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怎么样申请交通事故书复核
法律快车提醒,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时,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复核。
1.关于申请复核的期限,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假如任何一方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那样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3、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条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条件主要包含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适用程序和责任划分的异议。
具体来讲,假如交通事故当事人觉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适用程序上存在错误,或者对责任划分存在不公,那样就有权申请复核。